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1-06-01 13:47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围绕迎接建党一百年行动,推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生产,扩大高校网络文化影响力,不断强化守正创新,增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0〕9号)、《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20〕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四史”践使命,传播青春正能量,争做校园好网民。

二、活动对象

2020年度江苏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以下简称“大学生网络文节”)面向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群体,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以下简称“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面向学校教师群体。

三、作品征集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2日,面向学校师生征集作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征集微视频、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等9类作品(方案详见附件1),“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微课、优秀新媒体作品等4类作品(方案详见附件2)。所有作品须为 2019年10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四、作品提交方式

(一)大学生网络文化节

1.各单位可同时申报多种类型作品,每种类型作品限报5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2.请各申报单位填写《2020年度江苏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作品征集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1》)和《2020年度江苏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作品征集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1》),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表格详见附件1)

3.所有类型申报作品的电子版,《信息表1》《汇总表1》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PDF版各1份。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报送邮箱为176536927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将于2021年2月23日—26日组织项目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上报。

(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

1.各单位可同时申报多种类型作品,每种类型作品限报3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2.请各单位填写《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2》)和《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2》),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表格详见附件2)

3.所有类型申报作品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推荐辅助材料(主要指佐证作品影响力的材料,包括转发及引用率、领导批示、成果鉴定、专家推荐信等),各单位材料严禁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推选展示资格。

4.所有类型申报作品的电子版和推荐辅助材料,《信息表2》《汇总表2》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PDF版各1份。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报送邮箱为176536927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5.学校将于2021年2月23日—26日组织项目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上报。

五、遴选展示

2021年3月2日至10日,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将在汇总整理“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申报情况的基础上,分别组织专家遴选出优秀作品若干;综合组织参与情况,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奖若干。根据《通知》中有关“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所推荐作品直接进入终选环节”和“同一作品,仅可选择三种方式(自荐、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推荐)中的一种参与全国遴选,重复提交即视为放弃参与资格”的规则,2021年3月12日前,省中心将择优推荐获奖作品参加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教育部直属高校自行推荐,不占用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推荐名额)。

2021年3月13日至5月29日,教育部思政司和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将组织邀请专家遴选优秀作品,并对遴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全媒体展播推送。省中心将集中展示我省遴选出的优秀作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组织开展本校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展示活动。建议优秀作品所属院校对作者予以一定奖励。

六、版权要求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均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广泛动员,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让网络空间主旋律更加高昂、正能量更加充沛。

八、其他事宜

1.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优秀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奖励参照《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与建设项目业绩积分计算办法(修订稿)》(苏美院〔2019〕17号)执行。

2.高校网络教育优秀获奖作品分别参照《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作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苏美院〔2019〕19号)、《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与建设项目业绩积分计算办法(修订稿)》(苏美院〔2019〕1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其中“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新媒体作品”类型参照《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作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苏美院〔2019〕19号)执行,“优秀微课”类型参照《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与建设项目业绩积分计算办法(修订稿)》(苏美院〔2019〕17号)执行。

 

                                                           

附件【附件12020年度江苏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工作方案.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工作方案.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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